唐翔宇知道破案和其他事情不一樣,在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之前、一味強壓只會辦成冤假錯案,雖然公安局這邊也需要破案率,但是像那種只限三天五天七天時間,規(guī)定時間內必須破案的、有極大概率會變成冤假錯案,或者直接將一名案犯屈打成招,以此來頂替當做這起滅門慘案的真兇!
有些城市為了彰顯法制嚴明,可以將罪犯的認罪率、達到驚人的百分之百,甚至在案發(fā)的三天之內,乃至一天的時間里、就能將罪犯繩之以法,并且在極短時間內做出判罰,有的甚至會傾向從嚴從重處理!
這種看似法制嚴明的背后,細思極想之下、真相往往令人毛骨悚然,因為百分之百的認罪率,意味著當地沒有一起冤假錯案、嫌疑人全部認罪,這在真實的法治建設當中,壓根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!
這種為了考評上的數據漂亮,從而做出的高認罪認罰破案率、其實本身就是一個危險的信號,因為冤假錯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,即使這個案子是嫌疑人犯下的、那這個人也會不到黃河心不死,想通過上訴的方式、來為自己的犯罪減輕罪行,又怎么可能在一審判決后、不像上申請二審選擇認罪?
而有些本不是這名嫌疑人犯下的案子,可是公安局和檢察院為了自己的考評和數據漂亮、硬把這口黑鍋塞到了嫌疑人的身上,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,公安局的辦案人員才能在短時間內、就將罪犯繩之以法!
要知道巴陵市眼下大街小巷當中、可是布置著不少的監(jiān)控攝像頭,在這樣的情況下,再加上辦案人員的一連實地走訪一周、都沒能找到犯罪分子的關鍵信息,如果市里頭強壓公安局在三天內破案,那為了應付上級的要求、公安局這邊很有可能找出一位倒霉的替罪羊,將此案草草完結了事!
即使后面哪怕找到了真兇,可因為這起案件性質太過惡劣、犯下這門滅門慘案的罪犯,被執(zhí)行死刑將會成為必然,而公安局為了掩蓋自己的過失,又會通過一個又一個的錯誤、去填補自己挖下的這口大坑,甚至明知道案件的真相、最終也會對真兇置之不理,以此來掩蓋自己的執(zhí)法錯誤!
唐翔宇之前擔任過市政法委書記,正是因為知道公檢法當中的彎彎繞繞、所以對于盧保國的這一請求并未拒絕,反而是語重心長道:“盧局長,既然這件事情已經發(fā)生一周了、市里可以為此繼續(xù)等上一段時間,但是案子一定要破,真兇也一定要抓到,絕對不能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!”
“這起案子是在我值班時發(fā)生的,如果抓到了兇手的話、到時審訊記錄記得給我一份,甚至于這起案件的真兇,我也想親自見一見、一定要有切實肯定的證據,并且是鐵證如山的,盧局長你明白我的意思吧?”
眼見唐翔宇將話都說得這般明了,身為公安局局長的盧保國、又怎么能聽不出其中的言外之意,唐翔宇無非是想告訴盧保國,不管是大記憶恢復術、將嫌疑人屈打成招也好,還是找個替罪羊當成主犯也好,這兩種局里常用的手段、這次絕對不允許出現!